我于10月28日晚抵黄山,入住三星级海洲大酒店。29日早上由黄山风光旅行社一名导游带领上山。下午离开后发现手机相机充电器均遗失在酒店,遂与大堂联系,告知东西已经找到,须导游来领。后经与导游联系,她答应帮忙取出后寄还,费用我自己出。结果是,我一而再再而三地联系、请求后,收到是风光旅行社一名负责人短信告知:“请与酒店联系,由酒店负责寄。”可是东西已经被导游拿走不知去向!
这件事情很小,可是总觉得心里犯堵。东西遗失是我自己的责任,从另一方面讲,旅行社是不是应该对服务对象的需要尽力解决呢?虽然旅行社没有帮我寄还的义务,但是离开黄山后,导游是我们与黄山唯一的联系也是加深对黄山印象的最后方式。
我记得导游的移动电话,也记得她带着我们到对面的小餐馆吃饭后与饭店分成,还记得第二天因为我们自己与酒店结账后她的大为光火!更记得她一路的抱怨与哭笑不得的默导!我不准备也不能投诉。我只能说:我很失望。[face14]
管理员回复:
2009-12-8 11:12:10
宜昌人:
你好!请你告知导游的联系方式,我们将督促导游尽快将你的充电器邮寄给你。
黄山市旅游质监所
我所联系了该旅行社和酒店,12月7日充电器已经寄出,请注意查收!
黄山市旅游质监所
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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