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黄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厅〔2009〕60号),设立市旅游委员会,为市政府组成部门。
一、职责调整
(一)取消已由国务院、省政府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。
(二)取消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的职责。
(三)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。
二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;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,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、政策和规划,指导全市旅游工作。
(二)研究和制定国内旅游、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黄山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。
(三)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、规划、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;指导重点旅游区域、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,引导休闲度假;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,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;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。
(四)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、监督管理服务质量、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;负责牵头抓好旅游投诉和旅游市场的综合治理;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;组织实施涉及旅游区、旅游设施、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、省标准;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,指导应急救援工作;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,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。
(五)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,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;贯彻实施国家、省赴境外旅游政策、指导对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,指导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;承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核申报工作。
(六)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,组织和指导全市旅游教育、培训工作,指导旅游行业人力资源开发的规划和管理;贯彻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。
(七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
根据以上职责,市旅游委员会内设8个职能处(室)。
(一)办公室(0559-2514091)
协助委领导处理委机关日常工作,负责委机关内外联络、协调、会议组织、文秘、政务信息、信访、档案、保密、接待、机关事务等工作;负责委重大工作部署的媒体宣传及新闻发布联络工作;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;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;负责总结、汇报类综合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,承办旅游执法监督、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。
(二)规划发展处(0559-2525378)(产业指导处)
负责研究跟踪境内外旅游产业发展趋势;研究起草有关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和规定、办法;研究全市旅游经济运行中重要问题,承担旅游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;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发展规划;承担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;指导重点旅游区域、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、开发和保护;参与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规划指导;指导城市旅游环境、基础设施、商贸购物、餐饮、住宿、旅游文化娱乐等旅游六要素所涵盖的各类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。
(三)国内旅游促进处(0559-2516884)
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市场宣传、开发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宣传黄山市旅游整体形象;组织、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、促销;牵头负责协调国内旅游航线、包机、专列的开发运营;负责对国内旅游市场动态的分析、研究、预测;负责国内旅游的合作、交流。指导本市驻外省市旅游企业及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。
(四)国际旅游促进处(0559-2530928)
制定全市国际旅游市场宣传、开发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推进旅游产品国际化和旅游营销国际化;组织黄山市旅游整体形象的海外宣传;组织、指导本市重要国际旅游产品的开发、促销;牵头负责协调国际旅游航线、包机的开发运营;负责对海外旅游市场动态的分析、研究、预测;负责开展对海外旅游机构的合作、交流。指导本市驻海外旅游企业及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。
(五)监督管理处(行政审批服务处)(0559-2514227)
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,指导全市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;承担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;负责牵头抓好旅游投诉和旅游市场的综合治理;组织实施涉及各类旅游住宿、旅行社、车船旅游设施和服务的国家、省标准;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;承担经营境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工作;承担经营境外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核、申报工作;负责旅行社、导游人员管理;承担星级饭店审核、申报工作;承担假日旅游、乡村旅游、旅游应急救援指导工作;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。
(六)计划财务处(0559-2536840)
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有关财务管理法律、法规和制度;牵头负责统筹安排、使用旅游发展资金和各类旅游专项资金;负责旅游景区(点)质量等级的申报、评定;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;参与旅游项目审核、评价、验收;依法管理旅行社保证金和旅游事业费;组织、指导全市旅游统计工作;参与考核旅游企业并负责财务审计工作;负责委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,指导、监督委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;指导旅游商品研发;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。
(七)人事教育处(0559-2539937)
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工作;负责制定旅游行业人才培训规划、计划,并组织实施;组织指导全市导游培训工作;负责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认证管理工作;负责推进旅游人才国际化工作,开展国内外旅游教育培训的交流与合作。
(八)信息中心(0559-2539975)
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;负责收集研究并发面旅游行业信息;承担市旅游信息化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下设两个直属机构:
市旅游宣传推广中心(市旅游会展节庆办公室)(0559-2530955)
市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办公室(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)(0559-251746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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